广青发[200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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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年终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为做好2006年工作的总结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的标准严格按照广青发〔2006〕4号文件进行。
二、考核评估具体要求:
1、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对照广青发〔2006〕4号文件中《重点工作考评指标》写出2000字左右的全年工作总结,总结要客观真实,既总结成绩,又要找出问题。
2、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可申报1—2项特色工作,所报特色工作一定是在本地有影响、有规模、有效益的,每项特色工作申报材料不超过500字。
3、有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本地团的工作的,考评时实行加分奖励,请将宣传报道的时间、篇目名称、采用媒体列表上报,报纸宣传必须提供复印件附上,宣传报道中没有“共青团”字样或内容的不作考评计算。
4、团费、信息工作等未完成任务的,考评时按规定扣分。
5、团市委组成考评小组,对部分团委进行实地检查考评。
6、关于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的书记、副书记的协管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送同级党委。请书记、副书记认真填写《2006年度团干部协管考核表》。
7、所有考核申报材料请在2007年1月15日前报团市委办公室白燕同志,联系电话:3265167。
附:广元市2006年度团干部协管考核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0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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