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青联发[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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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广元市第七届“十佳青年”、“优秀青年”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市经济开发区、市属以上企事业党委,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为宣传、表彰在各个领域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激励全市青年勤奋学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促进广元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广播电视局、广元日报社、市青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七届“十佳青年”和“优秀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广元市第七届“十佳青年”的评选表彰,宣传一批在广元“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典型。激励更多的青年投入到广元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树立当代广元青年崭新的形象。凝聚广元青年在广元加快发展中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中成就事业、建功成才。
二、评选条件
1、在广元工作或生活且年满18—40周年的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
2、思想政治素质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改革开放,模范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道德修养良好。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积极进取,艰苦创业,在青年中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4、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在广元“三个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方法
(一)推报人选
1、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层层审核推荐候选人。各单位、部门向团县区委、市直属团(工)委推荐优秀青年,团县区委和市直属团(工)委认真审核后,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在所在行业进行不少于5日公示无意见后,报经组织、宣传、统战部门协商同意,按名额确定上报正式推荐人选。
2、各县区、市直属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正式推荐人选的推报材料(推报表一式五份、2000字事迹材料并报盘、公示材料、个人免冠2寸彩照3张,5寸生活或工作照1张)报送广元市第七届“十佳青年”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联系人:白燕,联系电话:13981260166 3265167。
3、推荐人选的名额分配: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广旺集团各推报2名,经济开发区、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可推报1名。
(二)确定初步候选人。市第七届“十佳青年”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20名广元市第七届“十佳青年”初步候选人。
(三)公示。市第七届“十佳青年”评审委员会将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上对2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12名“十佳青年”正式候选人。
(四)评选产生“十佳青年”。由市第七届“十佳青年”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从12名正式候选人中,票决出10名广元市第七届“十佳青年”,并确定 10名广元市第七届“优秀青年”。
(五)表彰。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广播电视局、广元日报社、市青联将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十佳青年”和“优秀青年”进行表彰。
(六)宣传。评选出的10名“十佳青年”,将通过广元电视台、电台、党政公众网及各类报刊进行宣传、报道。并组织“十佳青年”走进校园宣讲其典型事迹。
四、成立评选组织机构
经主办单位协商决定成立广元市第七届“十佳青年”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吴得民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王振会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高 山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梁大忠 市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王 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严忠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刘红兵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韩跃明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祖斌 团市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白祖贵 广元日报社副社长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
办公室主 任:罗凌云 团市委副书记
办公室副主任:白 燕 市青联秘书长
办公室成 员:张德强 市人才办主任科员
卢吕军 市委宣传部教卫体科科长
张明慧 市委统战部党派科科长
附件:广元市第七届 “十佳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广播电视局 广 元 日 报 社
广元市青年联合会
2008年4月28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