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青联发[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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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办2007级“宏志班”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
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帮扶农村贫困家庭是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有效举措。按照省、市“关爱农村留守学生”的要求,针对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留守学生较多的实际,共青团广元市委、广元经济管理学校研究决定,在2007年秋季继续开办“宏志班”,以半工半读的形式“零收费入学”,资助我市部分农村留守学生完成中等专业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年满16周岁、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农村留守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限女生),共计50人。
二、学习专业及学制:电子与计算机应用,学制三年。
三、学习形式:采取工学结合的形式,学生在第一学期入学时先经过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后,再参加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第二、三学期在校参加文化课及专业理论学习,第四学期再到企业顶岗实习6个月,期满后返校继续文化课及专业课的学习,直到完成学业。
四、学习费用:三年学杂费共计4000元。按照“零收费入学”的原则,“宏志班”学生入学时不缴纳学杂费,所需学杂费通过顶岗实习获得的工资报酬来解决。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还可享受每年1000元的国家教育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县区要站在为农村留守学生、贫困学生办好事,办实事的高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把开办“宏志班”作为帮助贫困农村学生、关爱农村留守学生行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出成效。
2、要强化宣传。要深入到学校或学生家中,宣传了解,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农村留守学生选上来。无论是县区,还是乡镇团委,都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力求家喻户晓。
3、要精心组织。接到通知后,各县区要深入乡镇、学校组织发动。各学校团委摸清情况后,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选报符合条件的学生报乡镇团委或县区团委审核后,由县区团委于5月20日前统一上报团市委。鉴于职业学校招生的复杂性和竞争性,为确保办班成功,请各地务必于6月30日前组织学生报到入学。
附:2007级“宏志班”学生推荐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经济管理学校
2007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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