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青联发[2006]15号
---------------------------★---------------------------
关于在全市税务系统深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国税局、地税局: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对税务工作的要求,促进税收事业的全面发展,团市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决定,进一步在全市税务系统的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一、活动宗旨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以税务系统团员青年为主体,在税收工作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优秀青年集体(科、室、所、局)或青年岗位,在税务系统中,青年占50%以上,是一支朝气蓬勃的生力军,在税制改革、组织收入、执行政策、宣传税法等各项工作中担负着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税务系统广大青年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文明服务,树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增强从事税收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展现税务部门的良好职业形象和当代青年税务工作者的精神风貌,为推动税务系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主题口号是:“青春献税收 文明建功业”。
二、基本条件
(一)“青年文明号”应是35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领导班子中有一名年龄不超过40岁的青年集体。
(二)“青年文明号”产生于税务系统基层单位,重点是征收第一线的税务所(分局)、稽查局等青年集体或其他青年岗位。
(三)“青年文明号”集体应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坚持依法纳税,勤政廉洁,敢于同偷、抗税行为作斗争;积极组织收入,落实岗位责任制,圆满完成税收任务。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共青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六)工作成效得到上级团组织和税务机关及当地党政领导的肯定,受到纳税人的广泛赞扬,社会评价良好。
三、实施步骤
今后,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将作为全市税务系统的一项主题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丰富内容、完善形式、健全机制。各地、各单位开展的同类活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逐步在名称上统一,在操作上并轨。
四、工作要求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税务系统开展“爱祖国、爱税收、爱岗位,树立税务新形象” 活动的重要内容之-,要求做到:
(一)做好组织保证。各地应根据机构分设后的实际情况,抓紧建立健全团的各级组织, 使这一活动的开展得到组织上的保证。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促进税务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研究解决遇到的间题,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与开展创建税务系统“文明单位”活动的目的是一致的,要将两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工作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四)搞好宣传舆论工作。各地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报道反映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建立必要的考评、表彰、奖励机制。对获得各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和岗位,以精神鼓励为主,并根据实绩,按照广委办〔1995〕114号文件精神,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已经命名的“青年文明号”,经考核复查不符合标准的要予以通报撤销。同时,要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作为培养优秀青年干部的重要渠道,考察、推荐后备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对于推动我国税收事业的发展,培养优秀税务干部职工队伍,具有十分深远重要的意义。团市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号召全市税务系统广大青年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创建“青年文明号”,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地要认真做好“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团市委活动指导部。
附件:广元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国税局 广元市地税局
2006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广元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