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731
广青联发[20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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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年“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广元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05年“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未保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未成人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我市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团省委工作安排和结合今年重点工作部署,定于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集中活动。
活动主题:关爱未来,构建和谐。
活动宗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唤起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共同构筑稳定、和谐社会。
活动内容:
一、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爱心活动
1、组织青少年维权志愿者关爱外来务工青年子女家庭。①为外来务工青年子女(免费)提供维权咨询服务;②开展“情系外来务工青年子女”的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贫困学生捐款、捐物,为其提供“1+1”(个人或单位)结对救助。
2、组织法律工作者、教师、少先队干部代表、维权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到监狱、看守所为失足青少年提供法制咨询、慰问、帮教,与其交心谈心,选表现好的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使他们重塑生活信心。
3、关爱贫困学生助学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贫困学生损款、捐物、使贫困学生得到最实在的帮助。
二、开展“为了明天——未成年人法制宣传”的普法行动
1、组织1次大型禁毒游行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青少年远离毒品宣誓签名,使他们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提高未成年人防毒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继续深入开展“十百万”送法律进校园活动,让更多的学校和青少年接受一次最深入的法制教育。并组织法律界维权志愿者创新性开展送法律进军营、送法律进监狱活动。
三、开展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阳光行动”
1、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12355(文件另发)。2、开展网络文明行动。广泛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网络文化和养成正确上网、文明上网的良好习惯。3、开展“健康进校园”义诊活动。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举办以如何保持眼睛、如何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如何正视青春期身心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义诊咨询活动。4、开展青少年自护知识竞赛,举办自护夏令营等活动,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5、开展青少年维权岗集中维权行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持工作。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级团组织要根据本地实际,重点抓好一至两项活动,并组织有关部门、媒体参加专项活动的开展及宣传报道等。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团市委将要在活动开展期间对各地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把此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县(区)、直属团(工)委完成重点工作的年终考评。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要在活动结束后,迅速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5日前上报团市委组联部。
联 系 人:张子银
联系电话:(0839)3268446 13881270273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广元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