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广元市委关于举办全市团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945
广青联发[200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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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广元市委关于举办全市团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团委,各开发区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直属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团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党和国家青年工作政策辅导;
3、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新模式、新方向研讨;
4、团队活动设计、组织、实施;
5、团的活动阵地建设;
6、团干部素质拓展训练。
二、培训对象
1、各县区、开发区团委和市直属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2002年以来新任团干部;
2、市级及市级以上的“五四红旗团委(支部)”及创建单位负责人;
3、2003年以来获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
三、培训时间
200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四、培训地点
市人大招待所。
五、培训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工)委要高度重视,及时作好汇报,按要求选派、落实参训人员。
2、各县区、开发区团委,市直团(工)委务必于10月22日前将拟参训人员汇总,并将名单上报团市委组联部(联系人:白燕、孙勇;电话:3268446,13981260166,13881200015)。并于10月25日上午1130前统一组织参训人员在市人大招待所报到。
3、培训人员须缴培训、资料费180.00元,培训期间生活、住宿统一安排,费用回单位报销,自愿考察的另交考察费。
附:全市团干部培训班名额分配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04年10月10日
附:
全市团干部培训班名额分配
(共165人)
一、县区、开发区
苍溪县 18 旺苍县 12 剑阁县 15
青川县 12 市中区 10 元坝区 12
朝天区 10 利州开发区 4 上西开发区 3
袁家坝开发区 2
二、市直属团(工)委
市直机关 15 广旺集团 8 川北监狱 4
广元监狱 4 广运集团 2 机械集团 1
武警支队 2 消防支队 1 410医院 1
081总厂 1 小溪沟煤矿 1 碗厂河煤矿 1
大昌沟煤矿 1 中广公司 1 604地质大队 1
4190厂 1 4520厂 1 4130厂 1
885厂 1 787厂 1 4192厂 1
4961厂 1 信息学院 1 广元中学 2
广元师范 2 广元大学 1 广元职高 1
利州中专 1 广元实验中学1 081总厂中学 1
水电五局中学 1 树人中学 1 广元铁路医院 1
川北高速 1 职工医学院 1 东河热电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