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青联发〔2010〕1号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的通知》(中青联发〔2009〕27号)和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队开展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09〕15号)下发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做好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用好组织化动员方式,将学习宣传贺信精神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中小学少先队组织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要切实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的通知》(中青联发〔2009〕27号)和《关于在全省少年儿童中开展争做“四个好少年”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9〕32号)文件由各县(区)转发到区域内各中小学校校办及少先队组织并认真组织学习,各学校必须在2010年1月下旬完成对文件的学习传达,确保各中小学辅导员及少先队员对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内容及胡锦涛总书记希望全国少先队员:“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时刻准备着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要求入脑,入耳,入心。
二、积极运用各种媒体和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载体,深入宣传贺信精神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传媒,通过开设栏目、组织讨论、刊登文章等,向少年儿童和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宣传好贺信精神。特别要坚持贴近孩子、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依托电视少儿频道、电台少儿节目,充分发挥好队刊、队网、红领巾广播站、校园网和少年儿童报刊、网站等少年儿童熟悉、喜欢、常用的载体作用,通过少先队队室、红领巾书屋、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等阵地,做好“四个好少年”精神宣传工作;结合感恩自强和积极投身灾后重建系列活动开展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
寒假期间,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及各中小学要以争当“四个好少年”为主要内容,积极运用情感、艺术、时尚的元素,根据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的认知特点,从少年儿童日常的现实生活和学习实际出发,充分借助社会积极力量,发挥少年儿童自身的创造力,通过各种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载体、方式,向少年儿童传播贺信精神。通过创作适合少年儿童传唱、传诵的儿童歌曲和童谣作品,创作动漫、故事、舞台剧、戏曲等艺术作品,创作少年儿童喜爱的卡通形象,制作挂图、手抄报、海报、公益广告、短视频,设计少年儿童喜欢的粘贴画、文具、玩具等,广泛宣传争当“四个好少年”的希望和要求,努力使每个少先队员都能感受到党的关怀,知道和懂得争当“四个好少年”的内涵,自觉争当“四个好少年”。
三、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开展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
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符合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特点的、丰富多彩的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要注意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普遍性,善于运用感情、信任、友谊等因素和情感、艺术、时尚的元素,鼓励和引导少年儿童自觉争当“四个好少年”。尤其是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要督促指导本地所有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在2010年6月前完成以下阶段性工作。
(一)学校少先队组织要将“四个好少年”的具体内容置于校园内醒目位置。
(二)学校少先队各中队要将“四个好少年”的具体内容置于中队角、黑板报等教室内醒目位置。
(三)学校少先队大队要组织通过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向全体少先队员讲解争当“四个好少年”的要求。
(四)学校少先队各中队要召开一次主题中队会。通过学习讨论等方式,让少先队员知道争当“四个好少年”的具体内容,了解党、团、队的特殊关系,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
(五)学校少先队组织要开展一次争当“四个好少年”歌曲、童谣传唱活动。组织全体少先队员学唱各级少工委制作、推广的相关歌曲、童谣或与“四个好少年”要求相符的其他作品。
各县(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和开展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的情况,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转发文件和传达学习的详细情况,以及各中小学开展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阶段性工作的详细情况,请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汇总后于2010年1月30日前报市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勤琴、夏思孔
电 话:0839—3263200
邮 箱:513320544@QQ.com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少工委
201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