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青办发[200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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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灾后紧急助学助孤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
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团市委积极争取到中青金会、省青金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发起的“希望工程紧急救灾劝募行动”,“芙蓉学子·情系‘5.12’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关于特别助学行动”,“王老吉助学助孤行动”,“希望工程助孤行动”等一系列助孤、助学项目,总资金达276.5万元。现将各项助学、助孤资金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希望工程紧急救灾劝募行动”
资助对象:2008年贫困受灾大学新生和贫困受灾中小学生。
名额分配:大学新生400名(青川县110名,剑阁县50名,苍溪县40名,旺苍县40名,利州区40名,朝天区40名,元坝区40名,广元中学20名,实验中学20名);小学生1340名(青川县500名,剑阁县540名)
资助金额:一次性资助大学生4000元/人,一次性资助中小学500元/人,发放总金额:227万元。
二、“芙蓉学子·情系‘5.12’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关于特别助学行动”
资助对象:贫困受灾大学新生
资助名额:50人(限青川)。
资助金额: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发放总金额25万元。
三、“王老吉助学助孤行动”
资助对象:贫困受灾大学新生以及在地震中成为孤儿的儿童、学生。
资助名额:大学生15名(限青川),孤儿17名(限青川)。
资助金额:一次性资助大学新生5000元/人,孤儿1万元/人,发放总金额42万元。
四、“希望工程助孤行动”
资助对象:在地震中成为孤儿的儿童和学生。
资助名额:130人(限青川)
资助金额:学龄前、小学生3000元/人,初中生5000元/人,高中生8000元/人。
五、各县区团委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派专人具体落实。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学生名额和资助卡审定工作,保障发放工作的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解决贫困受灾学生实际困难。
六、本次助学、助孤行动采取一次性不结对和一次性结对两种方式资助。希望各县区团委在工作中要加强对学生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七、各县区团委要及时将助学、助孤资金发放情况反馈至团市委活动指导部。
联系方式:团市委活动指导部 张勤琴 13881283330
电子邮箱:tsw-zqq@163.com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