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青办发[2007]24号
---------------------------★---------------------------
关于评选2007年度“双争双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在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行业和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元市“双争双创”活动蓬勃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经团市委研究决定,评选2007年度“双争双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此推动“双争双创”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动员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精神,争做文明先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评选条件
1、广元市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
根据《广元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必须是:该集体组成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岁;已被命名为县、区级或相当于同一级别的青年文明号达一年以上,该集体中的青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该集体所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
2、广元市十佳青年文明号
广元市十佳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必须是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达一年以上的单位,其组成人员中,各层次或类别的青年岗位能手数量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10%,在本地和行业中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青年文明号”集体。
3、广元市青年岗位能手
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必须是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的企业青年职工,并具备以下条件: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选地位,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在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成果;为本单位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贡献突出。
二、评选步骤
1、推荐申报。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共同协商,在2007年11月30日前,自下而上逐级作好推荐审查申报工作,名额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和“岗位能手”分别是:各县区团委2名,市直机关工委3名,其它市直属团委1名。十佳“青年文明号”各县区1名,市直机关工委3名,其它市直属团委1名。
2、审核确认。市“双争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专门的评审小组,按有关程序对各行业(系统)、各地区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3、命名表彰。市“双争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07年12月中旬命名表彰。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完成。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全面客观了解候选对象的情况,确保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质量。
3、认真申报,规范材料。在申报过程中,要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推荐表格(见附件)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并附活动事迹照片、表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要突出候选人或候选单位的特点。各县区、市直属团委务必要在2007年11月30日以前将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到团市委活动指导部,并把材料以电子文档报送(邮箱:tuanshiwei123@sohu.com)。逾期或上报材料手续不全(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视为自动放弃。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双争双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典型人物的事迹,努力营造“双争双创”活动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 系 人:王安秋
联系电话:3263200 3265167(传真) 13981259922
地 址:广元市人民路北段7号 团市委活动指导部
邮 编:628017
附件:1、广元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广元市十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广元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07年11月12日
青年文明号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