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536
广青办发[200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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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坚定青年干部的政治信念,不断提高青年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增强青年干部的服务党政、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能力,培养造就“党政放心、社会满意”的青年干部队伍。经请示市委同意,团市委、市青联将举办全市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当前社会主义前沿问题研究
2、 十一五规划与四川经济发展
3、如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4、青年干部的党性修养与非权力影响力
5、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团队精神
6、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
7、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8、人际关系与管理策略
9、参观西南片区乡村旅游的示范点——成都市三圣乡幸福梅林
10、与省直机关团委、青联交流座谈
二、培训对象
1、各县区、开发区团委和市直属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省级及省级以上的“五四红旗团委(支部)”及创建单位负责人;2005年以来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
2、省、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负责人,省、市级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负责人;
3、省、市青联委员,省市十佳(优秀)青年。
三、培训时间
2006年8月1日至8月25日。
四、培训地点
省委党校。
五、培训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工)委要高度重视,按要求选派、落实参训人员,务必于7月31日前将拟参训人员汇总,并将名单上报团市委组联部(联系人:张子银 白燕 电话:3268446 3265167 13881270273 13981260166)。并于8月4日下午13:00前统一组织参训人员在市政府广场报到并乘车。
2、培训人员须缴培训、资料费600元,培训期间生活、住宿、交通统一安排,费用回单位报销。培训期间,将组织参训学员赴省内外学习考察青年工作及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愿参加的另交学习考察费。
附:全市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名额分配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青年联合会
200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