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687
广青办发[200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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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信息报送内容,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严格落实专人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围绕五项重点工作(即:留守学生关爱行动、“三创一兴”促工业行动、服务新农村建设行动、青春助困创和谐行动、团的基础建设工程)开展有实效、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有声势的活动;
2、贯彻落实团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3、党政主要领导对重点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和要求;
4、推进五项重点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典型。
二、报送要求
1、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一事一报,严禁一事多报、虚报、重报;要注重信息实效性,信息发生时间超出7天一律不采用(以邮件或传真收到时间为准)。所报信息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核。
2、要高度重视报送信息质量,文字简练扼要,重点突出,着重体现工作措施、特色,多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对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规模、社会影响只作简要介绍。对工作背景目的、意义不作过多阐述。
3、各县区团委须确定一名分管信息工作的书记和信息联络及报送人员。
4、邮件报送一律采用附件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报送单位和信息主题。所有报送信息统一采用A4纸张,word格式,标题用华文中宋3号,正文用仿宋4号字体。
三、采用情况
团市委将定期在《督促检查》上通报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信息采用情况,并对各地信息采用情况进行排名。
四、报送方式
信息报送邮箱地址:tswxx@163.com,此邮箱只作信息报送专用邮箱。
联系人:白 燕 胡晓慧
五、其他
团市委将在广元共青团网站()开通基层上报信息系统,请各地团委做好电脑配置和联通互联网工作。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