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共青团“双基”建设工作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736
广青办发[2006]17号
---------------------------★---------------------------
关于召开全市共青团“双基”建设工作会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精神,认真总结我市“双基”建设,尤其是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成绩和经验,夯实团建基础,提升共青团工作水平。经团市委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共青团“双基”建设工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6年6月26日—27日,会期两天。
二、会议地点
市政府会议厅。报到地点:市迎宾馆。
三、参会人员
1、县区团委书记、市直属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
2、乡镇团委书记;
3、受表彰的市十佳团干部、省优秀团干部、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市五四红旗团委和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代表;
4、“写一封家书”活动先进集体。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1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团市委办公室。联系人:梁咏川、徐通,联系电话:3265167。
2、所有参会人员均不交纳食宿费、会务费。
3、县区团委书记并选择3名乡镇团委书记务必于6月26日上午11:30前报到,其余人员必须于当日下午3:30前报到,请各地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4、参会人员不得缺席,不得代会,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以书面形式向团市委请假。
特此通知
附件:受奖参会人员名单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06年6月19日
附件:
受奖参会人员名单
一、意识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参会代表
旺苍团县委 苍溪团县委 市中区团委
市直机关团工委 信息职业学院团委 广元中学团委
市规划和建设局团委 元坝区昭化镇团委 市中区大石镇团委
广旺集团代池坝煤矿团委
二、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川北监狱电厂团委 元坝区柳桥中学团委
旺苍中学团委 青川沙洲镇团委
三、五四红旗团委
川北监狱塑编厂团委 广元东城实验中学团委
苍溪县实验中学团委 朝天区羊木镇团委
旺苍县职业中学团委 广旺集团电力公司团委
剑阁县开封中学团委 大昌沟煤业公司团委
四、十佳团干
高 莲 李友奎 陶 涛 黄 燕 徐晓燕
王 俊 安 鹏 陈 浩 蒲永湘 黄伟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