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5年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重点工作进行评估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723
广青办发[200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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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5年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重点工作进行评估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经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05年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重点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同时开展2005年度广元共青团特色工作奖评选活动。评估考核以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书面自查总结和团市委重点工作牵头部门抽查两种方式进行。抽查工作由团市委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根据各地上报自查总结情况确定抽查方式和内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重点工作自查
(一)自查方式:采用书面总结和填表方式进行。
1.书面总结请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加以认真总结。
2.填表共分两类,一是七项重点工作自查总结表;二是七项重点工作主要目标分解自查统计表。所有表格填报数据统计截止2006年1月10日。
(二)自查依据:以团市委2005年4月下发的《关于对2005年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广青发[2005]7号)内容为准。
(三)填报要求:
1.所有填报表格请电脑打印,不接收手写表格。
2.所有上报材料请提供原件一式3份,所有上报表格均需相关负责同志签字、单位盖章。
3.自查总结撰写要求:以条理式文字结构为主,要求总结客观真实,字数控制在2000字范围内,纸张统一以A4纸,编明页码,标题以小2号黑体、正文以小3号仿宋字体排版,除小标题外,一律不加粗,单面印刷。
4.工作自查总结表填写要求。(1)关于活动开展情况栏填写要客观真实、数据准确,采用条理式作简要叙述,体现主要开展活动名称、时间、地点、规模、主要内容,对活动意义和影响只作概括性简要叙述。(2)关于工作评价栏填写要对照团市委下发的该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作出客观评价。既要总结成绩,又要查找不足。
5.关于自查统计表填写要求:请对照团市委各项重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如实填写,要统计准确、客观、真实。
二.关于广元共青团特色工作奖评选
(一)申报单位:以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为单位申报。
(二)申报内容:以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2005年度在本地区开展的特色工作。特色工作是指围绕全团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独具地方特色,在活动的某一方面具有一定创新性,且活动规模较大,社会反响较好的活动。
(三)申报要求: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自愿申报。申报特色工作限1—3个。申报方式采用填表方式进行,其中申报理由栏字数限300—350字内,叙述中要体现特色活动开展时间、地点、规模、组织方式、主要内容、社会影响及活动创新点。同时,可提供1—3张反映该项特色活动的照片。
(四)表彰方式:团市委将专门下发表彰决定,并在共青团广元市第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三.联系方式
所有文件内容也可在广元共青团网站下载。请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2005年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七项重点工作自查总结、自查总结表、自查统计表按要求以特快专递和邮件方式上报团市委重点工作评估办公室;广元共青团特色工作奖申报材料以传真和邮件方式上报团市委重点工作评估办公室。
联系电话:3265167 邮箱:gy-tsw@163.com
附:1. 2005年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重点
工作自查总结表(略)
2. 2005年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七项
重点工作自查统计表(略)
3. 2005年度广元共青团特色工作奖申报表(略)
共青团广元市委办公室
2005年12月29日
主题词: 工作目标 考核 通知
共青团广元市委办公室 2005年12月29日 印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