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核广元市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125
广青办发[2005]14号
---------------------------★---------------------------
关于考核广元市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团(工)委:
根据《广元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共青团广元市委决定于今年7月至9月开展全市青年文明号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团市委联合有关部门或团市委单独命名表彰的广元市青年文明号、广元市十佳青年文明号。
二、考核内容
考核按照《广元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条件的,填写《广元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表》(见附件),于2005年9月30日前报广元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取消称号,摘下牌匾。不参加考核认定、不提交考核表的,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称号。
三、考核方式
考核原则上由团市委委托县区团委进行,采取集中检查和抽查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征求意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团市委将重点抽查部分青年文明号。
开展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工作是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优中选优,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考核的具体事宜请与团市委活动指导部联系。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北段7号;邮编:628017;联系人:梁咏川;联系电话:13881268919 13320757253
附件:广元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05年5月9日
主题词:考核 青年文明号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