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共青团重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加大工作交流力度,全面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团市委决定定期对各县(区)团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团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内容
1、外出务工青年团建数量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数量
3、乡镇(街道)组织格局创新数量
4、邮储银行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发放金额
5、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人数
6、青年小额贷款发放人数、金额
7、农村留守学生之家建设数量
8、招募志愿服务队伍人数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团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团委要在每月28日前将本地本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团市委。每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由团市委办公室汇总,将定期向各县(区)团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团委通报,并每两月定期向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党委分管领导进行通报。
联系人:吴玉龙;联系方式:0839—3333580
电子邮箱:286908476@qq.com
附件:
1、外出务工青年团建、乡镇(街道)组织格局创新情况统计表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邮储银行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情况统计表
3、全市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月报表
4、全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月报表
5、农村留守学生之家、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