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委:
自去年以来,中国青基会、四川省青基会在我市立项捐建的大部分学校已按签署的协议书要求,已完成项目建设或正在实施项目建设,但有较大部分学校在配套资金、工程管理、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为保护捐款人的利益,维护协议的严肃性,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避免希望(爱心)工程出现信誉危机,我委决定对全市地震以来捐赠的希望(爱心)小学进行实地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各相关县(市)于2009年7月15日前完成本地希望(爱心)小学的实地督查工作。
二、督查范围
地震以来,通过共青团组织协调争取的所有希望(爱心)小学。
三、督查方式
由各县区团委派专人实地督查;团市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
四、工作要求
立项捐建的每所学校需提交一份实地督查的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文字报告。包括原学校的基本情况;申报的项目情况(具体到几层教学楼或其他项目详细情况及预算资金额);政府承诺的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能否按协议要求完成相关工程建设及材料上报工作;能否如期竣工。若能如期竣工,有哪些好的经验?若不能如期竣工,存在哪些主客观原因?
2、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管及安全情况,包括现场工程监理是否到位,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有哪些好的措施和经验,工程建设质量是否达标等。
3、图文资料。包括反映工程进展情况的照片(不少于两张)和文字说明,学校全景照片。
4、填写广元市希望(爱心)小学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请各县区于7月20日前将实地督查的情况报告签章后报至我委(文字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5776309@qq.com,联系人:朱旭克,联系电话15883996006),我委将于8月份赴各学校进行现场督查,各地提供的材料将在督查中予以核实。
附件:广元市灾后重建希望(爱心)小学建设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0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