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少工委办公室转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歌唱祖国庆六一” 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少工委、市直属学校大队部:
现将省少工委办公室转发的《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歌唱祖国庆六一” 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09〕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安排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加强宣传,开展好“歌唱祖国庆六一” 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确保全省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一个欢乐而有意义的节日。各单位活动开展相关情况,于6月5日前报市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张勤琴,联系电话:3263200,传真:3265167,邮箱:tswxx@163.com。
广元市少工委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
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歌唱祖国庆六一” 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少工委:
现将《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歌唱祖国庆六一” 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09〕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安排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加强宣传,开展好“歌唱祖国庆六一” 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确保全省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一个欢乐而有意义的节日。各地活动开展相关情况,于6月5日前报省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田静,联系电话:028-86647200,传真:028-86638554,邮箱:scsgw@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歌唱祖国庆六一”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的通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全国部分城市频率列表
四川省少工委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
关于开展“歌唱祖国庆六一”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今年6月1日是第60个“六一”国际儿童节。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关于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歌唱祖国庆六一”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歌唱祖国庆六一”
二、活动时间:6月1日
三、活动范围:全国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
四、活动内容
以组织少先队员歌唱爱党、爱国歌曲为基本形式,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内涵的“歌唱祖国庆六一”主题队日活动,集中表达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和祝福,增进他们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五、前期工作
5月15日—30日,全国少工委开展 “歌唱祖国庆六一—我为喜爱的歌曲投一票”推选活动。邀请专家精选60首适合少年儿童歌唱的爱党、爱国歌曲,将歌名、歌词、音频资料登在“中国少年先锋队”网站(61.gqt.org.cn)上,并在该网站开设专门的网络投票互动平台。各级少先队组织特别是全国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发动少先队员试听、下载和学唱,并通过网络投票推选出10首少年儿童喜爱的歌曲,供六一当天开展主题队日活动使用,并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播放。
各级少先队组织特别是全国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提前做好本地各中小学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电视台的设备调试工作,提前测试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和收看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节目的效果,确保六一当天活动正常开展。
六、活动安排
“六一”当天,全国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利用学校红领巾广播台、红领巾电视台等阵地,组织少先队员收看、收听由全国少工委联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有关单位共同制作的“歌唱祖国庆六一”少先队主题队日节目,并根据节目的要求,举行升国旗仪式和同唱爱国歌曲。
(1)“歌声献给祖国”:当天上午10:00—11:00,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通过《中国之声》栏目播放队日广播专题节目(各地调频见附件)。届时将播放国歌,随后还将播放适合少年儿童歌唱的爱党、爱国歌曲,全国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组织全体少先队员举行升国旗仪式,并同唱这些歌曲。
(2)“歌声伴我成长”:当天上午11:00—11:30,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将播放队日电视专题节目,播出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的少年儿童爱党、爱国歌曲。全国有收看电视条件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以少先队中队为单位组织少先队员收看节目并共同歌唱。
(3)“歌声背后的故事”:当天晚上20:00—21:00,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将播放广为传唱的爱党、爱国歌曲,并邀请歌曲的词曲作者、演唱者、原型人物讲述歌曲背后的故事。
以上是“歌唱祖国庆六一”主题队日中的全国统一活动,此外,全国各级少先队组织特别是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应当根据队日活动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具有少先队文化特色和地方特点的活动,使“歌唱祖国庆六一”主题队日活动要素齐备、内容丰富、主题鲜明、气氛欢快,特别是要通过队会、歌会、游园、游戏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好歌唱活动,如引导少先队员寻找歌曲背后的故事,组织少先队员以小主人的身份邀请喜爱的明星、偶像或社会各界先进典型、知名人士到学校一起过“六一”儿童节,共唱爱国歌曲等,让少先队员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节日。
七、工作要求
开展“歌唱祖国庆六一”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是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纪念少先队建队60周年和迎接建国60周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重要契机,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
要积极动员少先队员参与“歌唱祖国庆六一——我为喜爱的歌曲投一票”推选活动,组织好投票工作,形成热潮,为六一当天的全队统一活动打好基础。
要按照通知要求,把“歌唱祖国庆六一”主题队日活动逐一落实到中小学校。各级少工委应确定一批重点联系学校,同时要动员和督导辖区内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切实开展主题队日活动,确保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要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组织少先队员收听、收看“六一”当天的有关广播和电视节目,开展好升国旗、同唱爱国歌曲等活动。
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级少先队队报、队刊以及当地新闻媒体刊登歌曲推选活动的启事、网站名,刊登“歌唱祖国庆六一”主题队日活动的时间、节目频道(波段)和活动要求,宣传活动进程,报道活动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少先队组织特别是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歌唱祖国庆六一”队日活动的内容。各省级少工委请将本省(区、市)的活动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各地开展活动的信息、图片、音像资料请在活动后及时上报。
联系人:上官建红、罗可亮
联系电话:010—85212654,85212090(传真),15010409400
电子邮箱:xwc1104@sina.com
附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全国部分城市频率
列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