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请于4月15日前上报团市委办公室,事迹材料、照片等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
tswxx@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3265167。
(二)推荐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填写《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需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推荐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推荐的个人须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五寸彩色工作或生活照2张,以上照片均需提供电子版。
(四)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各社会团体可推荐1名,省市青联委员5人以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个人自荐报名请登录团市委网站或在团市委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评选对象
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 (1966年5月4日--1993年5月4日出生)的广元籍青年公民(含在外务工青年)或在广元从业2年以上的外市籍青年。
三、评选条件
(一)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是广元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二)在各行业各领域中取得显著成就,并在社会和广大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扎根基层,战斗一线,创造不平凡业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三)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广元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四)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历届十大杰出青年和受各级追授表彰的青年典型,不在此次参评范围。
注:《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表》附后
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6日
附:
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照 片
(2寸免冠)
政治面貌 籍贯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电 话 E-mail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500字以内)
所 在
单 位
党组织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 区、
市直属
团(工)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组织部门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评审领 导
小 组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社会(个人)推荐盖章(签名)
注: 此表需打印一式三份,事迹简介栏不能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