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简介
"创新与梦想齐飞,创业与时代同行!"广元市创新创业大赛是由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承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动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社会创业热情,激活民间创新智慧,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和帮助各类人才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广元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广元市创新创业大赛。本赛季将历时2个月,大赛分为宣传发动、报名、初审、半决赛、总决赛五个阶段,大赛设立正式创新创业组和意向创新创业组,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优胜奖5万元、3万元、2万元、0.5万元奖励,并提供后续支持政策。
一、大赛主题
创新与梦想齐飞,创业与时代同行。
二、大赛时间
2015年11月—12月。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意向创新创业组和正式创新创业组。
意向创新创业组是指报名时尚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或个人;正式创新创业组是指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四、参赛条件
(一)意向创新创业组参赛条件
1.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参赛人数不超过3人;
2.团队负责人及主创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3. 参赛项目应符合广元发展实际;
4.参赛项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正式创新创业组参赛条件
1.有创新性或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2.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注册地在广元市行政区域内;
3. 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有关小微企业标准要求;
4.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三)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台、广元日报社,相关金融单位。
大赛设立临时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日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才办,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组织宣传组、专家评审组和大赛组三个工作组。组织宣传组由团市委牵头,负责大赛的发动、宣传报道和报名工作;专家评审组由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组建评审团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工作;大赛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大赛结束后,组委会自动撤消。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宣传发动、报名、初审、半决赛、总决赛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15年11月2日—10日)
1.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召开承办单位联席会议,协商大赛相关事项,落实相关职责;
2.由团市委牵头召开相关媒体参加的“广元市创新创业大赛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广元市创新创业大赛公告》。
(二)大赛报名(2015年11月11日—19日)
参赛者可通过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参赛。
1.网络报名。2015年11月19日前,参赛者登录广元青年网(网址:www.gygqt.gov.cn),点击进入大赛报名窗口,按相关提示完成报名。
2.现场报名。2015年11月19日前,参赛者可到团市委、各县区团委现场报名。
3.资料要求。报名时参赛者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参加意向创新创业组的,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验后返还)及1份复印件、广元市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一寸彩色照片1张。
各县区团委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并将报名资料报团市委,团市委汇总后报组委会,组委会对参赛者的参赛资格进行审定,确定参赛名单。
(三)初审(2015年11月21日—30日)
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团,主要考察参赛项目的竞争优势、市场评估和营销策略,按大赛技术标准,以报名表为依据进行评分,并按组别筛选出优秀创业项目各30个晋级半决赛。组委会通过市内主流媒体、网络、微信展示优秀创业项目。
(四)半决赛(2015年12月1日—10日)
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创业项目以面试的形式进行集中评审,面试采用“3+5”模式(3分钟自我介绍+5分钟项目陈述),考察参赛选手对市场、产业、产品、技术、商业模式、运营规划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按组别分别筛选出10个创业项目进入总决赛。
(五)总决赛(2015年12月11日—30日)
总决赛采取电视、网络全程直播的形式,分项目展示、现场答辩、案例分析三个环节进行。参赛选手先展示创业项目,再接受专家评审团现场提问,最后分析创业案例,专家评审团根据大赛技术标准现场点评、打分,按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相关奖项可以空缺。
七、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
(一)一次性奖励
1.正式创新创业组。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优胜奖5万元、3万元、2万元、0.5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意向创新创业组。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优胜奖3万元、2万元、1万元、0.3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后续支持政策
1.获奖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由市、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等支持,并提供“一对一”创业指导服务。
2.获奖项目中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由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按规定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四个不同档次的科技创新创业专项资助。
3.获奖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由团市委按SYE项目规定,给予3—10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
4.各承办单位将优先向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获奖优秀项目,搭建项目、融资对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