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要见真实效、出真政绩,归根到底要靠尊重科学规律、真抓实干来实现
“原来争着抢着戴贫困帽,现在急着摘帽。”近日,一位参加了多地扶贫督查的“老扶贫”向笔者细数种种脱贫“怪现状”:一些地方给帮扶干部摊派脱贫指标,一些帮扶干部把不少精力用在了“算账”上,“研究”怎么把帮扶对象尽快“算”出去。有贫困户反映,自己去年年初被认定为扶贫对象,春天在扶贫资金支持下刚种上果树,年底就“被脱贫”了。
当前,各地空前重视扶贫工作,各级干部把扶贫工作牢记在心上,紧抓在手上,下大力气,动真感情扶真贫,真扶贫,脱贫攻坚形势喜人。然而,个别地方也出现了大干快上大呼隆、为显政绩虚假脱贫的不良倾向。如果不及时遏制,不仅会直接影响贫困地区的发展能力和贫困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将极大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直接影响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
遏制这种不良倾向,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机制,用制度把好“脱贫关”。
首先要把好脱贫标准关。现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虚假脱贫,跟没有科学准确地把握脱贫标准有很大关系。不少地方简单地以农户收入是否超过扶贫标准来衡量是否脱贫。事实上,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已经明确,贫困户脱贫的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由此可见,判断贫困户是否脱贫,收入只是其中一个重要参考指标,还要结合“两不愁、三保障”综合考量。比如,有的贫困户收入达标了,但孩子辍学在家;有的贫困户吃穿不愁,但还住在危房中,这样都不能算真正脱贫。
把握好脱贫标准,还得完善程序,强化考核和评估,严防脱贫成果弄虚作假。贫困户退出,应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为确保退出质量,有关部门应通过采取组织考核、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进行问责,对违规摘“穷帽”的干部依法摘“官帽”。
遏制这种不良倾向,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现在考核贫困地区干部,主要考核减贫成效和扶贫工作。为尽快出政绩,个别干部把个人利益放在贫困群众利益之上,把减贫成效简单等同于脱贫速度,把脱贫攻坚当成了新的政绩工程。动辄搞“运动式”扶贫,热衷“短平快”的减贫项目。这样的扶贫,看似采取超常规手段,实则投机取巧,短期内也可能见到成绩,但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很容易返贫。
其实,脱贫攻坚要见真实效、出真政绩,归根到底要靠尊重科学规律、真抓实干来实现。打牢建档立卡和驻村工作队两个基础,瞄准贫困人口分类施策,充分发挥扶贫对象的主观能动性,着力增强他们的内生发展能力。脱贫后再送一程,巩固增收能力,这样才能让脱贫更稳定更有质量。
为了防止部分干部搞脱贫大呼隆和虚假脱贫,《关于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的通知》明确,贫困县党政正职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前原则上不得调离,脱贫摘帽后,仍要保持稳定一段时间。这也充分说明,只有实打实地搞好扶贫,让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的干部,才有更好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