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巡视组召开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广元市沟通会 记者 赵恒 摄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召开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广元市沟通会。会上,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胡振凯就即将开展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工作作了讲话,市委书记王菲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省委第五巡视组副组长唐明华及有关同志,广元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发改、财政、审计、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委联动巡察组组长,以及剑阁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胡振凯指出,政府采购制度是规范政府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制度,政府采购作为沟通政府与市场的桥梁,其作用的发挥直接体现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本轮巡视实现政府采购行业主管部门和21个市(州)全覆盖,这既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指示要求的实践之举,也是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构建巡视巡察联动监督网,发挥巡视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创新之举。开展政府采购专项巡视,是深化政治巡视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希望广元市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巡视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我们的这次巡视任务。专项巡视是政治巡视的创新形式,要将政治监督的要求贯穿专项巡视工作始终。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此次专项巡视将聚焦政府采购活动,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审视问题、提出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一是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府采购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重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标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政府采购方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深入了解相关责任主体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重点检查地方党委、财政等行业监管部门、采购中心等代理机构及纪检监察机关等履职情况;三是深入了解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业情况;四是深入了解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监督反馈和主题教育检视涉及政府采购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五是深入了解政府采购领域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巡视的目的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被巡视党委(党组)要深入研究思考问题,积极向巡视组提出提升政府采购质效的真知灼见。希望广元市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视任务。
王菲表示,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正式进驻广元,开展政府采购专项巡视。这是对广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广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激励鞭策和关心关爱。广元市委将坚定站在讲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自觉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机会、检视工作成效的重要机会、自我改进提高的重要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服从巡视安排、支持巡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要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要自觉服从、全力支持巡视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实实在在反映情况,让巡视组准确了解掌握广元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广元将尽力为巡视组高效开展巡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便利条件。广元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市委将带头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从市委常委班子改起、从班子成员改起,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即知即改、立说立改,全面整改到位,坚决以巡视整改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广元将以这次巡视为契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把政府采购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环境。
据悉,省委巡视组将在广元市工作20天。专项巡视期间(12月9日至12月28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8200309968,电子邮箱:scswxs5z2@sina.com,专门邮政信箱:广元市A005号信箱,并在广元市商业街70号(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设置群众来访接待点,在利州区文化路108号(广元市文化艺术中心东正影院门口)和利州区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口)设置政府采购专项巡视意见箱。省委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根据本轮巡视工作安排,省委巡视组只受理与政府采购工作相关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视任务的问题和线索,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记者 刘怀英)
(原文转载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