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县委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禁塑”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根据省、市、县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工作要求,我县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禁塑”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开展调查研究。要求各公共机构全面开展“禁塑”摸底调研工作,了解日常办公、会议活动以及食堂等使用塑料制品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分析评估“禁塑”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有实效的“禁塑”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分类分步推进。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推动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机构的食堂、服务接待等场所停止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三是实行源头减星,替代循环利用。按照减星化原则,对塑料制品的使用提出管理要求,实现塑料垃圾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形成塑料减量、循环利用新模式。
四是规范回收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严禁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对具备再生利用价值的塑料废弃物,实现高质量、规范化、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