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属学校团委(少先队大队):
为落实新时期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少先队员积极争当“四好少年”、争做“家乡建设小主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表彰一批广元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广元市优秀少先队员评选范围:广元市内学习、生活的少先队员。
2.广元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范围:广元市内工作的少先队大队(中队)辅导员。
3.广元市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范围:广元市内小学(中学)少先队集体(大队、中队)。
(二)表彰名额
广元市优秀少先队员150名,广元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50名,广元市优秀少先队集体30个(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广元市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条件
1.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以及考核内容,校级领导有专人分管少先队工作,辅导员待遇得到落实。
2.组织建设有活力、有创新,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
3.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素质。
4.少先队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升旗仪式、入队仪式、主题队会等队的仪式和组织教育活动经常普及。广泛深入地开展“红领巾心向党”、“争当四好少年,争做家乡小主人”、“感恩自强”、“雏鹰争章”、“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主题教育活动。
5.少先队阵地建设有鲜明的少先队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发挥作用好。
6.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部署。
曾经获得市级以上同类表彰的不再参评。
(二)广元市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年龄为6周岁至14周岁(1998年9月30日-2006年9月30日出生)的少先队员。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理想远大;热爱少先队集体,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具有先锋模范作用。
3.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成绩优异。
4.品行端正、道德习惯良好,有爱心、懂感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兴趣广泛、活泼开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曾经获得市级以上同类表彰的不再参评。
(三)广元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志愿辅导员。
2.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热爱少先队岗位和少先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
4.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出色地完成少先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有一定的少先队工作科研成果,懂得儿童心理,善于沟通交流,深受少年儿童喜爱。
曾经获得市级以上同类表彰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由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学校、所在县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系统、少先队系统自下而上逐级审查,报团市委活动指导部审定。
(二)坚持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广大学校老师和少先队员公认。
(三)严肃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9月26日前,将加盖相应公章的推荐审批表(附件2、3、4)、汇总表(附件5)、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各一式一份及相关电子文档报团市委活动指导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报送地址:共青团广元市委活动指导部。
联系人:赵彬 许烊 联系电话:0839-3263200
邮 编:628000 电子邮件:54028463@qq.com
通讯地址:共青团广元市委活动指导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广元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审批表
3.广元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审批表
4.广元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审批表
5.汇总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少工委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