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剑阁团县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构成了“三位一体”的预防网络,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并结合团县委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和活动,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组织机构。今年,团县委多次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探索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办法,形成共识,共同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正确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青少年良好品行,促进青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向新台阶。7月,调整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较好地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预青工作新局面。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一方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学校、社区青少年参观各类红军烈士墓、“十大政纲”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青年志愿者、中小学生在红军烈士陵园植树种花,义务劳动达13500人次,定期邀请县关工委秘书长王宗成作雷锋事迹报告,身患重病的元山小学老校长蒲茂德同志还精心绘制了“雷锋”巨幅画像和“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陵墓大字;另一方面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今年7月下旬,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防邪办等13个部门到普安小学开展了“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第三开展社区青少年状况调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从2007年6月,剑阁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法院等部门就《剑阁县青少年生存与发展状况》开展大调研,以进一步摸清我县青少年的总数、分类、生活现状及现实需求,及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对策。通过调研,我们统计出我县共有失学、失业的青少年118人,并将这些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逐个录入专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建立了管理档案。
优化成长环境,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效。一方面强化网吧、歌舞厅管理,净化校园内外环境。截止今年10月,全县共开展网吧检查42次,处罚违规经营网吧14家,送交工商部门取缔“黑”网吧3家。配合县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净化校园内外环境,在校园门前设立了警示牌,清理了一批校园附近的网吧等不适合青少年的营业场所。3月20日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日”,我县预防办向青少年免费发放印有《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书签5000余份;另一方面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今年9月初,团县委接到剑州中学高三毕业生梁艺文同学的求助电话,称其生父在有能力支付其抚养、上学费用的情况下拒付费用,导致其在入学最后一天了还不能按时到校报名。团县委了解情况后立即通过其继父、生父及周围群众联系深入了解后,与县司法局联系对其提供了相关法律咨询,最后,通过调解梁父支付了相关费用,梁艺文同学按时到川音院报到。
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教育、服务和管理。一是建立了青少年管理档案。将失学失业青少年、特困青少年、孤残青少年、留守子女、流动人口子女和有轻微违法违纪的青少年等分成八大类,建立全面准确的青少年管理档案;二是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剑阁县预防办对因父母残疾、下岗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青少年和自身有残疾的青少年,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困服务,送残疾青少年到聋哑学校、按摩学校学习实用技术,以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制定综合帮教措施,安排专人开展结对帮扶矫治其不良行为;对多次发生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由家庭、学校或单位严加管束,由公安部门予以训诫;三是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各乡镇、学校成立青少年健康服务中心,以学习和传播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为主导,开展系统科学的心理健康活动。对全县青少年建立心理档案,并开展学术交流、知识传播、问卷调查、个案辅导、同伴教育等相关活动及各项心理咨询工作。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聘请县人民医院心理医生、教师队伍中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爱心人士进入社区、校园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咨询,加强青春期心理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