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剑阁县委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共青团广元市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号召全县各级团组织机关作风建设要做到“树立四种观念,提高四种能力,做到五个强化”。
结合剑阁县共青团实际,团县委号召全县各级团组织,以“爱岗敬业当先锋,团结务实创佳绩”为基本理念,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从增强团员意识和“树新风、强作风、兴广元”教育活动过程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入手,从“树立四种观念、提高四种能力,做到五个强化”为切入点,认真解决团组织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优质、高效、青年满意的文明机关,进一步推动共青团事业的发展。
“四种观念”即:一是树立“清”官观念。强化公仆意识,“当官”不能为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要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二是树立为团员青年办事不遗余力的观念。牢记团的宗旨,把为团员青年服务做为天职,时时刻刻关注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三是树立做好事不图回报的观念。团员青年们想做什么、要做什么,只要力所能及的,就及时予以帮助,不能推辞或索取回报。四是树立工作不能带私心的观念。要秉公办事,不要陷入个人或者小集团的利益之中,失去团员青年的信赖。
“四种能力”即:一是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二是加强科学管理,提高高效服务能力;三是开拓进取,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
“五个强化”即: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学习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青年排忧解难,使服务基层、服务青年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机关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环境;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树立共青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