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剑府发[2007]27号文件精神,剑阁县将领导干部结对帮扶“留守学生”活动作为深化“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剑阁县委、县政府决定全县副科级以上790名领导干部与留守学生一对一的形式结对帮扶对子。
对此次帮扶对象要求:经各中小学校申报登记、公示认定,县教育局、团县委审核,确定790名留守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按每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至少结对帮扶1名留守的要求,明确帮扶联系人。帮扶期限至少1年,帮扶至留守学生完成9年制义务教育,帮扶对象毕业的,教育部门应重新调整、补充帮扶对象。
为确保真帮实助取得实效,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多种帮扶活动。
一是开展留守学生关爱行动。各中小学建立“留守学生之家”,明确课外指导教师,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积极搭建社会资助留守学生的平台。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学生行动,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共同搞好留守学生教育管理。
二是开展“爱心募捐”,开设“爱心超市”。学校设立“爱心募捐箱”和“爱心超市”,受理社会捐赠或募捐,对捐赠物资实行集中管理、专人分派,留守学生凭证领取所需物资。
三是开展“六个一”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干部在结对帮扶活动中,广泛开展“进行一次学习辅导,买一件学习用品,谈一次心,通一次电话,做一餐饭,搞一次家访”等活动。